最新消息,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成功補助60萬元!
蕪湖市政府質量獎是由蕪湖市政府設立,授予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實施卓越績'效管理,有廣泛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,取 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并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企業的最 高質量獎項。市政府質量獎每兩年評審1次,每次授獎總數不超 過8家企業。評選工作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對申報組織的評選標準釆用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(GB/T19580-2012)和《卓 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》(GB/Z19579-2012)?,F就申報第七屆市政府質量獎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聯系電話:18755150066 QQ:2885218105
—、申報時間
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,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,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3年;
2、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等先進管理制度,質量管理體系健全;
3、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,經營規模、實現稅收、利潤率、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;
4、在質量水平、創新能力、品牌影響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,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;
5、獲得縣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或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推薦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受理其政府質量獎的申請:
1、不符合國家節能、環保等產業發展政策的;
2、未取得法律、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的;
3、近3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(事故等級按行 業規定界定),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訴的;
4、近3年內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;
5、近3年內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;
6、近3年內發生虧損的;
7、近3年內存在失信行為記錄的;
8、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的;
9、其他違反法律、法規的行為的。
三、申報材料
申報材料由申報表、組織概述、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。
(一)申報表:申報組織應如實、完整填寫《蕪湖市政府
質量獎組織申報表》;
(二)組織概述:內容根據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》 (GB/Z19579-2012)附錄B的要求提供。字數不超過5000字;
(三)自評報告: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、過程、 做法、成效和經驗(單獨成篇);對照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》 (GB/T19580-2012)具體要求,逐條從釆用方法、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,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,可以使用圖表。字數不超過50000字(超限酌情扣分且超50%以上不予通過);
(四)實證材料:凡在申報表、自評報告中涉及的,需提供證明性材料,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資料,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,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,企業認為還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。具體清單見附件要求。
四、申報程序
(一)摸底:各推薦單位請于2021年1月30日前將培育計 劃表(附件1)及數據公示表(附件2)報至市質量工作聯席會 議辦公室。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培育計劃內企業進 行資格審查和數據公示,公示期7天。
(二)培育: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培育對象的 資格審查、培育培訓、咨詢答疑;負責組織專題培訓、質量開放 日或專家診斷等各類活動。
(三)申報:申報組織應于2021年5月20日前將完整的 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縣市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或市級行業主管部 門,其中,紙質申報材料一式6份(實證材料一式2份)、電子 U盤(含所有材料)一式2份,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。
(四)推薦:申報組織所在縣市區、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收到 申報材料后,需報當地縣市區政府、管委會在申報推薦表簽署推 薦意見并加蓋公章。市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的,應在申報推薦 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。各推薦單位請于2021年5月30日 前將所有申報材料報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。
各縣市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 照《中共蕪湖市委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 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》(蕪市發〔2019) 2號)文件中確定 的總體要求、重點任務、重點領域,擇優推薦申報;對已獲縣市 區政府質量獎的申報組織優先推薦;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申報 組織,尤其是在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貢獻 的組織優先推薦;為鼓勵各類組織導入實施卓越績效模式,支持 中小微企業發展,對管理成熟度高的中小微企業可擇優推薦。